公司法人 | 连明霞 | 所属城市 | 厦门市 | 所属省份 | 福建省 |
公司网址 | 暂无网址 | 联系电话 | 联系邮箱 | ||
成立时间 | 2020-12-07 | 公司类型 | 个体工商户 | 所属行业 | 商务服务业 |
注册资本 | - | 实缴资本 | - | 人员规模 | - |
地址 | 厦门市同安区祥平街道祥和一里12号106单元 |
厦门市同安区唐演艺美艺术工作室,成立于2020-12-07,法定代表人为连明霞,经营状态为存续,工商注册号为350212800265962,注册地址为厦门市同安区祥平街道祥和一里12号106单元,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: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文艺创作;教育咨询服务(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);乐器零售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