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司法人 | 詹朝晖 | 所属城市 | 厦门市 | 所属省份 | 福建省 |
公司网址 | http://www.xmysfw.com | 联系电话 | 0592-6102178 | 联系邮箱 | 524305506@qq.com |
成立时间 | 2015-03-26 | 公司类型 |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| 所属行业 | 商务服务业 |
注册资本 | 2000万人民币 | 实缴资本 | 400万人民币 | 人员规模 | 小于50人 |
地址 | 厦门市集美区银江路136号101室 |
厦门市影视产业服务中心有限公司,成立于2015-03-26,注册资本为2000万人民币,法定代表人为詹朝晖,经营状态为存续,工商注册号为350211100001409,注册地址为厦门市集美区银江路136号101室,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: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;电视剧制作;演出经纪;电视剧发行;电影发行;音像制品制作;代理记账;职业中介活动;营业性演出;电影放映;网络文化经营;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;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一般项目: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;广告制作;办公服务(标志牌、铜牌的设计、制作服务,奖杯、奖牌、奖章、锦旗的设计、制作);图文设计制作;专业设计服务;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;广告设计、代理;办公服务;电影摄制服务;广播影视设备销售;租赁服务(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);文化用品设备出租;影视美术道具置景服务;租借道具活动;机械设备租赁;税务服务;财务咨询;融资咨询服务;资产评估;品牌管理;人力资源服务(不含职业中介活动、劳务派遣服务);劳务服务(不含劳务派遣);社会经济咨询服务;信息技术咨询服务;教育咨询服务(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);物业管理;停车场服务;市场营销策划;会议及展览服务;信息咨询服务(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);住房租赁;柜台、摊位出租;园区管理服务;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;文艺创作;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;企业形象策划;咨询策划服务;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;广告发布;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;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;商标代理;版权代理;法律咨询(不包括律师事务所业务);珠宝首饰零售;服装服饰零售;互联网销售(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);鞋帽零售;日用百货销售;玩具、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